不痴不聾不做阿翁,古有俗諺

寬容一些,疼愛多些!

學學怎樣做好婆婆啦!

講呼自己聽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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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 電視劇播出「麻雀變鳳凰」,劇中朴家有掌權的、小妾身分的,2個婆婆;鄭家女主人是職業婦女,外婆操持家務帶大3個孫兒,奶奶計謀把爺爺送到次子家,硬是要搬來長子家同住,丈母娘與婆婆同住一屋。對白編排就看編劇、導演的功力了。

        曾在王老師的部落格中看過「婆婆十誡」,google另一篇,與君共賞。

引用: http://wecindy813.blogspot.tw/2013/06/blog-post_685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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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文章:婆婆十誡--謹獻給已當婆婆或即將當婆婆、公公的作為警惕..

 

下個月,我終於要升格做婆婆了。

在我兒子決定和他相戀三年的女友結婚時,我欣慰之餘也有點悶。

人人都說新媳婦難做,但是新上任的婆婆也不好當吧?


我那去年升任婆婆的好友,頗有心得的對我說:

「人家說『對媳婦要像對女兒一樣』,這句話,我可不敢苟同,自己的女兒可以罵,可以埋怨教訓,媳婦可是萬萬不可,你待她好是應該的,如果有不高興,最好就閉嘴別說,免得久了,連兒子也沒了。」

我另外一個外國同事更妙,她說:

「媳婦的英文字是daughter-in law,看到沒有,『in law

所以千萬別認為媳婦會認妳如親媽,頂多比朋友好些,還是看在你兒子的份上的。

更何況,對媳婦而言,妳也是mother-in law。兩個因婚姻而結為『法律上』的母女,硬要互相接納容忍並不太容易。先從朋友做起,比較不傷感情。」

 

我的婆婆去年去世,與她相處的這30年中,我曾好幾次心中暗自發誓,有朝一日,當我做了婆婆,我絕不能讓我兒子兩面為難,也不能讓我未來孫子的母親痛苦難過。


我給自己下了「十誡」,來作為警惕,絕不重蹈覆轍。

第一誡:裝聾作啞決不因小倆口感情好,心生妒忌,而在兒子面前說三道四,妄下評斷,讓兒子左右為難。他們吵架時也絕不插手做裁判,搞不好他們已甜蜜和好,自己還在生閒氣,划不來。


第二誡:絕不可貿然進入小倆口的屋子,事先不打招呼,就自由來去,翻箱倒櫃,隨便更動擺設布置,也不要自認是好意代為收拾,自以為是。

 

第三誡:絕不在全家聚餐時,當著大家面把媳婦當佣人使喚,大姑小叔全大剌剌的坐著吃喝,讓嫂子忙進忙出。想耍威風給媳婦看,卻讓兒子心疼。

第四誡:要叫兒媳做任何事,絕對要以和氣討論的口氣,絕不能「我說了算,這是規矩,照做就是了」。


第五誡:兒媳回娘家,不要問有沒有拿「咱家」的東西回娘家?有沒有給娘家錢?就算媳婦自己也賺錢,也千萬別把媳婦的錢算成兒子的。


第六誡:千萬別以為小倆口買第一幢屋向你借了些頭期款,你就慫恿兒子不可在房契上加媳婦的名字,那是共同財產。這點借款,就算送給孫子吧!


第七誡:別口口聲聲說休想老娘帶孫子,媳婦可不見得要你帶兒媳有自己的娘,孫子以後全部親外婆,到時後悔莫及!


第八誡:兒子媳婦工作忙,不常來看望,千萬別疑神疑鬼說是媳婦的花樣,離間母子感情,任何事別只怪媳婦不怪兒子。


第九誡:自己要會安排生活,自得其樂不要忘了兒子已成家,有另一個相愛的人照顧,自己要覺得安慰放心。千萬別無病呻吟,硬要忙翻的兒子媳婦請假為你奔來跑去,自己好好保健身體就是在幫兒子的忙。


第十誡:千萬千萬記得,別嘴硬,別逞強逞能,一不合己意,就自怨自艾,動不動就說些賭氣話:「我死了算了。」說多了,就像「狼來了」一樣,人人都會厭煩。最後自己還沒死,兒子和媳婦全給累跑了。


因為前車之鑑,我再三提醒自己,升格做婆婆是件好事,家裡又多了一個愛護兒子的人。只要小倆口快樂,我又何必多管閒事,自尋煩惱去擺什麼婆婆威風?心放寬些,守著十誡,自我警惕,才會家和萬事興。

 講乎自己聽     歌手: 林慧萍&黃乙玲    詞:施立  曲:林慧萍

暝班火車流浪ㄟ人作伴
越頭無望幸福已經看破
嘸通問我將來是抹按怎
一個人風吹一山過一嶺


路燈黯淡看抹清ㄟ人影
有緣無情幸福抹凍完成
嘸免怨嘆當作是一個夢
人生哪目一咧暱過一暝


今夜孤單ㄟ心晟講呼誰人來聽
當初為啥才會跟你到這
一切心甘情願有時也怨嗟
我愛過我恨過我抹反悔


今夜孤單ㄟ心晟講呼自己來聽
感情到這好歹已經無差
目屎勇敢流過快樂自己找
我ㄟ命我感謝一切攏是註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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